以下是十堰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的实操指南:
前期准备
研读政策法规:仔细研究《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和规定.
评估自身条件:企业需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稳定的现金流和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确定外债要素及用途:明确外债规模、币种、利率、期限等,规划资金用途和还款计划,确保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外债管理规定,如用于十堰的优势产业发展或基础设施建设等.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还款能力分析报告、真实性承诺函等,特定项目还需项目批准文件等.
提交申请
网上登记: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进入企业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如实填写申请表单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建议不晚于债券发行或贷款提款前 45个工作日提交.
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以企业信头纸打印,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
审核流程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不合格则通知企业补充或更正.
实质审查:承办司局对企业资质、偿债能力、外债方案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复查,必要时与企业沟通核实,发现错漏会通知企业补齐补正.
备案决定:复查通过后,承办司局审理并作出备案决定,审核通过的以短信告知申请人,企业可在政务服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备案登记证明.
后续管理
信息报送:借用外债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借用情况;每年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等.
变更申请:若外债相关信息发生重大变化,需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审核登记机关将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