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检测标准:
1.家具各部位表面颜色不能有色差,配件要求搭配协调。
2.表面不能粗糙及存在汚跡,油跡或杂质。
3.表面批锋,刮花,裂纹,缺口,凹凸痕,毛刺起拱现象应控制好表面装饰处理 。
4、皮肤及衣服能接触到部位必须做到光滑,不能有碎片、毛刺及钉类等突出物,保持良好的触摸感。
5、车枳、雕花零部件的花型立体感明显,铲底平滑,过渡顺畅,无明显刀痕及多余木丝
6、各种表面材料涂装处理后,其质感、色面调、透明度、光泽度、仿古破坏及木纹等的表现效果要统一、协调。不能有明显的人工造作的痕迹。
7、检查家具款式是否与生产图纸相符,是否达到设计师的要求 。
8、测量家具尺寸是否与生产图纸相符,误差控制±10MM 3、清点货品数量。
9、家具木材含水率要能适应该地气候温度,一般含水率8-12度之间。
10、家具承重零部件力学性能要满足相关要求。
11、拉手等五金装饰件耐腐蚀性测试要能通过要求。
12、布料要达到相关要求如(防火,防水,防油,防污)。
13、靠垫及坐垫的反弹性能要符合要求。
14、固定性结合处必须用可靠方式进行结合(结合方式如:胶接合、榫槽接合、钉接合、木螺丝接合,不能出现松脱及摇摆及错位现象。
15、密封性 材料拼接处不能出现裂缝,拼接部位要接合紧密,同时要克服木材的伸缩性影响。
16、遮光性 产品有些部位需遮光、防尘处理。柜子的门必须装遮光条;柜类家具底层、中层装防尘板,确保门内或抽屉清洁、干净。
17、完全性和稳定性 当把两个柜门打开90度后,用手向前轻拉,柜体不能自动向前倾翻。